去年7月1日,《南京軌道交通管理條例》正式實施,新條例增加了禁止在列車內飲食等規(guī)定。記者了解到,自從《條例》實施以來,乘客在地鐵上吃東西的現(xiàn)象大大減少了。不過,近日,一條關于一對夫妻在南京地鐵車廂內喝飲料被處罰的消息在微博上引發(fā)討論。(9月28日《現(xiàn)代快報》) 就因為忍不住在地鐵上喝了口飲料,南京一對夫妻被處罰。這般地鐵禁飲禁食的新聞一出,立馬引發(fā)輿論的爭議。支持者認為這樣的舉措很好,順帶數(shù)落了一下地鐵上進食喝飲料的種種不是,并以受害者的姿態(tài)直陳當前的做法如何正確;而反對者則認為,地鐵禁飲禁食是不人性化的,畢竟,很多上班族忙得不行,在地鐵上吃個早點喝點飲料,其實并沒有什么不對,一刀切地禁止有“管理潔癖”的嫌疑。 而事實上,對于地鐵上要不要禁飲禁食,如何禁飲禁食?答案早已在一次次的討論中達成共識。即地鐵禁飲禁食是可以有的,但不能一刀切,而應該留有余地,給人性化一個出口。比如,對于味道特別重嚴重影響他人的食品與飲料,禁止是沒有人反對的;但對于味道不是很重對他人影響不大的食品與飲料,則不應禁止。地鐵上應該這樣禁飲禁食,在坊間幾乎是達成民意共識的。也就是說,你可以吃喝,但不能影響別人。 不過,南京這邊的規(guī)定,與這樣的共識相比,似乎還缺乏點人性化。比如,南京地鐵上是禁止飲食的,就是喝水,也是建議下車再喝。至于在車廂內喝水是否會被處罰,南京地鐵方面也曾表示,要根據(jù)現(xiàn)場情況界定。顯然,有些人坐地鐵的時間可能長達一兩個小時,不允許喝水無疑是不科學的。至于為何如此嚴厲,相關方面也表示,是因為在地鐵上吃東西喝飲料很容易影響別人,這種影響,除了味道之外,還有很容易灑落在地上的影響。 這樣的說法,聽起來似乎很有道理,但很難站住腳。地鐵是公共場合,很多地方也是公共場合,比如公園、比如超市、比如公交車上等等。以當前南京方面禁飲禁食的規(guī)定來說,若是置換到公園、超市等公共場合,是不是有很多需要禁止的事項?比如,同樣應該禁止飲食,因為萬一灑了清潔工收拾不及時也很容易讓人摔倒;再比如,也應該禁止帶道具到公園鍛煉身體,因為道具隨時都可能變成“殺器”。以此類比便可知道南京地鐵方面當前的規(guī)定,還是有些荒謬的。 地鐵作為一個公共空間,人群很多,所要做的,不是用一方的權益去剝奪另一方面的權益,而是要尋求彼此權益間的最大公約數(shù)。畢竟,每個人的生活方式、生活習慣不一樣,這是需要尊重的,但這種尊重,都應該建立在沒有侵害到他人權益的前提上。比如,你可以在地鐵上喝水,只要不灑了影響到別人就沒事,畢竟水沒有味道。這就是說,“你可以吃喝但不能影響別人”應該成為地鐵禁飲禁食的一種參照,如此才是最大限度地確保各方權益。? ? ? ? ? ? ? ? ? ? ? |
相關閱讀:
- [ 09-29]地鐵禁飲,是因噎廢食嗎?
- [ 09-29]地鐵“禁飲”是公益與私利的最大公約數(shù)
- [ 09-29]地鐵喝飲料被罰,可以討論但要守法
- [ 09-29]地鐵“禁飲”是否小題大做
- [ 09-29]地鐵喝水被罰,“管理潔癖”也是一種病
- [ 09-29]地鐵禁飲之爭不能僅留在法規(guī)是否合理上
- [ 09-29]“地鐵禁食”:文明倡導勝于開罰單
- [ 09-28]地鐵“禁飲令”需要接地氣的溫情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fā)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wǎng)絡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互聯(lián)網(wǎng)視聽節(jié)目服務/移動互聯(lián)網(wǎng)視聽節(jié)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jié)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wǎng)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wǎng)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yè)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lián)網(wǎng)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yè)集團擁有東南網(wǎng)采編人員所創(chuàng)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yè)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yè)道德監(jiān)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